电话图标 24H服务热线:400-005-8775
您好,欢迎光临众诚人力资源网!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售前客服: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客户咨询:1568889268618866888327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4 11:29:18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答: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发[1997]26号文件和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践中,确有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对这项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这个规定为探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衔接等留下发展空间,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声明:全国各城市社保政策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问答仅供大概方向的参考。

  1-更多问题请点击:www.sinohro.com\www.12333sd.com

   或关注我们的微信:众诚人力资源 

   2-公司业务咨询电话:67753055  67753053

 

 

 

分享到:

产品服务推荐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opyright@1999-2015 众诚人力资源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14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