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图标 24H服务热线:400-005-8775
您好,欢迎光临众诚人力资源网!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售前客服: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客户咨询:1568889268618866888327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医疗保险】医保用药有何规定?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4 15:53:47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答:

根据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能是低水平的,只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因此,只有部分疗效好、安全性高、价格低的药品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目前,我市执行的是《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它是由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两部分组成。甲类药品是指全国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品,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声明:全国各城市社保政策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问答仅供大概方向的参考。

  1-更多问题请点击:www.sinohro.com\www.12333sd.com

   或关注我们的微信:众诚人力资源,微信号:zhongchenghr 

   2-公司业务咨询电话:67753055  67753053

 

分享到:

相关资讯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产品服务推荐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opyright@1999-2015 众诚人力资源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14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