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图标 24H服务热线:400-005-8775
您好,欢迎光临众诚人力资源网!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售前客服: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客户咨询:1568889268618866888327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什么原则支付药品费用?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4 15:55:19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答: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 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声明:全国各城市社保政策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问答仅供大概方向的参考。

  1-更多问题请点击:www.sinohro.com\www.12333sd.com

   或关注我们的微信:众诚人力资源,微信号:zhongchenghr 

   2-公司业务咨询电话:67753055  67753053

 

分享到:

相关资讯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产品服务推荐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opyright@1999-2015 众诚人力资源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14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