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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23 16:06:08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声明:全国各城市社保政策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问答仅供大概方向的参考。 1-更多问题请点击:www.sinohro.com\www.12333sd.com 或关注我们的微信:众诚人力资源,微信号:zhongchenghr。 2-公司业务咨询电话:67753055 67753053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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