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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项目的产检费用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3 10:40:02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现在,很多孕妇都会做产检,而做产检关系到宝宝的健康状况,保证准妈妈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对于产检时哪些费用生育保险等可以报销,很多孕妇朋友都不知道,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声明:全国各城市社保政策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问答仅供大概方向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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