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 | 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
售前客服: | 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
客户咨询: | 1568889268618866888327 |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劳动关系】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处理?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5 13:42:56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是以其支付经济补偿为对价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却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虽然法律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束力,劳动者可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也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
一、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处理?
上一篇: 【劳动关系】哪些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下一篇: 【劳动关系】什么是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