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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公司支付?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5-13 13:08:43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公司支付的待遇主要包括: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及护理费:工伤者在接受医疗期间,公司应按其原工资的70%~100%支付工资待遇。此外,如果工伤职工需要护理,公司也需要支付护理费。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公司需要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公司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也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受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叫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故停工留薪期最长期限是两年。(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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