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总部地址: | 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
| 售前客服: | 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
| 客户咨询: | 1568889268618866888327 |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4 22:14:44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适用范围
1、在济南市参加医疗保险一个月后,需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接续参保职工; 2、转移养老保险后,需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职工。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社保函【2010】33号的相关文件要求。 所需材料 1、转入职工,需携带: (1)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出职工,需携带: (1)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2)《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清申请表》; (3)《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出职工社保卡。 办事流程 1、到所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递交材料; 2、经办机构审核; 3、转入打印联系函; 4、寄出联系函; 5、转出打印凭证信息表; 6、寄出凭证信息表; 7、接收联系函凭证信息表; 8、通知转移接续职工办结。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