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 | 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
售前客服: | 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
客户咨询: | 1568889268618866888327 |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6-23 17:45:57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问: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系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原因,由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享到:
上一篇: 退休你能领取多少退休金?
下一篇: 什么是竞业限制?
相关资讯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06-23
- 【劳动关系】什么是经济补偿?07-15
- 【劳动关系】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单位需赔偿07-15
- 【薪酬福利】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07-15
- 【薪酬福利】经济补偿应该在何时支付?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