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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单位需赔偿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5 17:11:40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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