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 | 山东 ·济南市历下区大都会 万科中心21楼2109室 |
售前客服: | 0531-88166626 0531-88166629 |
客户咨询: | 1568889268618866888327 |
24H咨询热线 400 005 8775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薪酬福利】计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5 15:39:20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一、计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经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相关资讯 24H咨询热线:400-005-8775
- 【薪酬福利】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07-15
- 【薪酬福利】计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加班工资?07-15
- 【薪酬福利】什么是标准工时制?07-15
- 【薪酬福利】其他工时制度,如:“做六休一"的工作模式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