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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5 15:47:20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1、哪些人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休假应如何安排?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6不能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人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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