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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众诚视野 发布日期:07-15 15:50:13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1、婚假有几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19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1959年6月1日发出的[19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3天。 2、晚婚的婚假有几天?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是指在法定的结婚年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迟于法定年龄3年以上结婚者为晚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者为晚婚。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但目前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用人单位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3修订)》第十九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第二十九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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